项目地址:
渌口区南洲镇田家湾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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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0731-22909999
一、免除对象及条件
1.逝者具有株洲市城区(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云龙示范区)户籍。
2.逝者家属应当在逝者死亡的当天,向市殡葬管理部门和逝者户籍所在社区报备。由市殡葬管理部门指定遗体接运车辆将遗体运送到殡仪馆进行冷存,或者直接进“文明悼念厅”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后火化。
3.遗体冷存期间不举行治丧活动。提倡以家庭祭奠方式取代传统的治丧活动,允许逝者家属在家里设立逝者遗像,进行简单悼念活动。家庭祭奠时没有发生在小区、道路边等公共场所搭棚治丧、燃放烟花爆竹、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和其他违规操办丧事情况。
4.遗体火化前,选择在“文明悼念厅”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的,告别仪式不超过2小时。
5.逝者骨灰应当合法安葬(在合法公墓安葬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处理),没有发生骨灰装棺再葬、乱埋乱葬、修建大墓和硬化墓等殡葬违规行为。
二、免费标准
符合上述全部条件的,免除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190元、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400元、卫生纸棺费230元、平板式普通火化机遗体火化费380元、骨灰盒费200元、骨灰寄存费(一年内)72元、2小时内“文明悼念厅”厅租费及其他费用2860元,免除总费用不超过4332元。据实结算,节余不返,超标部分,由丧属自理。已享受相关政策的城乡困难群众,不重复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三、办理程序
1.申办程序。申请人持逝者身份证、遗体火化(或其他合法方式处理)证明原件、丧事相关费用发票原件和申请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银行储蓄卡,在逝者安葬当月或下月内到逝者户籍所在地社区(村)领取并填写《株洲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申请表》,交社区(村)审核。
2.审批程序。社区(村)对是否存在在小区、道路边等公共场所搭棚治丧、燃放烟花爆竹、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和其他违规操办丧事情况和消费金额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经乡镇(街道)复核后,报区民政局审批。